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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学友会长应邀出席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作交流发言

时间:2019-11-11 14:47:00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11月7日、8日,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昆明举行。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柴学友应邀出席论坛作“民事抗诉与逻辑论证”大会交流发言。


  此次论坛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协办。论坛以“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围绕民事检察监督基础理论问题、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完善与保障、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探讨交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发表讲话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主持会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出席论坛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出席论坛作新时代加强民事检察理论研究的若干思考的主旨演讲,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杨迎泽、徐鹤喃出席论坛,程雷、姚辉、蔡虹、杨会新、周清华、凌云、胡思博等知名专家学者,高检院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地方检察机关领导以及检察官、法官、律师代表近200 人应邀参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作主旨演讲

 
  本届论坛分主旨演讲、主题发言、分组交流、大会交流四个单元,柴学友会长在分组和大会交流作了题为“民事抗诉与逻辑论证”的发言。柴会长认为:民事抗诉的实质就是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通过阐述抗诉理由,运用逻辑方法有针对性地展开证明或反驳。并指出抗诉最有效的方法首先是反驳论题,其次是反驳论据,再次是反驳论证方式。他还结合裁定书和抗诉书作了逻辑剖析,并指出论证是由论题、论据、论证方式三个要素构成的,检察机关的抗诉,就是针对上述三个要素出现的错误进行反驳。他强调,反驳是民事抗诉工作的利器,也是一门重要的技术,学习和把握这门技术会终身受益。柴会长还向大会展示了已收入《中国检察》第21卷的研究成果“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逻辑要务”和早期发表在《人民检察》的论文“逻辑艺术在民行抗诉中的运用”。柴会长的发言引起大家的关注,有位来自实务部门的参会代表表示,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逻辑方法运用于民事抗诉的专题,今天听了柴会长的发言,耳目一新,大开眼界,深受启发。还有位参会领导认为,柴会长的发言视角独特,接地气,很实用,非常值得推广和学习。


柴学友会长在大会交流发言

 
  为期一天半的会议,与会人员围绕会议的主题展开深入交流研讨,并提出了许多有见地、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做强民事检察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与学理支撑。


论坛现场

论坛现场

  会议期间,柴学友会长还和有关领导进行了交流、合影。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图右)、柴学友会长(图左)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图右)、柴学友会长(图左)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图中)、柴学友会长(图左)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杨迎泽(图右)、柴学友会长(图左)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徐鹤喃(图中)、柴学友会长(图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