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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在长春成功举办

时间:2019-12-26 14:30:50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12月25日,“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在长春举行。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柴学友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专题发言。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现场

 
       此次论坛由由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大学法学院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校友会主办,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商务厅友情支持。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吉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韩起祥出席论坛致辞,中国法学会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徐岱主持会议。吉林省委原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唐宪强,吉林省委原常委、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聂文权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龙翼飞,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五庭原庭长高贵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一级巡视员张书华,国家一级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文生等专家教授出席会议作专题发言, 来自国内法学界、司法界、企业界、律师界的领导、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代表共计360人参加了会议。
 

▲柴学友会长作专题发言

 
       会上,柴学友会长作了题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预防观”的专题发言,他认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预防观指的就是既要注重微观预防,又要注重宏观预防。所谓微观预防就是通过建立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企业风险点、风险源制定有效措施来加以防范和控制。所谓宏观预防就是从顶层设计着手,科学构建民营企业预防法律风险新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讲,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预防,对于企业家、法学家、实务专家和国家来说,都有相应的责任。因此,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预防,既不能轻宏观,重微观;也不能重宏观,轻微观,要做到宏观预防和微观预防的有机结合。他还特别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主要涉险三大法律风险:一是刑事法律风险,二是民事法律风险,三是行政法律风险。如何预防这三大法律风险,柴会长强调,微观预防就是建章立制,用制度来管人管事,还要加大对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法律宣讲和培训,以增强法律风险意识,让从业者奉法、守法;宏观预防就是要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把握理论精髓,增强沟通本领。此外法学家、实务专家要有三种情怀即担当的情怀、奉献的情怀、关爱的情怀,还要解决好“四多四少”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合力,构建大预防观。他还将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编著、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首部民企风险防范法律手册《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刑事篇、民事篇、行政篇进行了一一展示,并作了介绍。最后,他生动、幽默地表示“说一千道一万,最好有本书在看”。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现场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现场

 
       柴会长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位参会企业家代表表示,柴会长的发言,务实、接地气、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说到民营企业家心坎里了。还有位民营企业家说,柴会长讲课的内容没听够,时间再多一点就好了。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柴会长的发言视角新颖,让人大开眼界,深受启发。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现场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现场

 
       此次会议规模大、站位高,对振兴吉林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振兴吉林”高端论坛现场

 
       会议结束后,柴学友会长还受邀赴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

▲柴学友会长参观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柴学友(图右)与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生(图左)合影

▲国内首部民企风险防范法律手册

▲国内首部民企风险防范法律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