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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5-11-16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11月13日,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柴学友会长主持学习,研究会副秘书长曹德祥、李卫国、李志鸣以及研究会其他人员参加学习。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会人员认真进行了讨论发言,一致认为该《准则》和《条例》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全体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柴会长指出:一、《准则》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行动指南;《条例》是“雷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不可触碰的禁区。二、新修订的《准则》变“不准”为“自觉”,把原有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等6类。三、《准则》和《条例》,一是“道德高线”;一是“行为底线”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和贯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守住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