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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与芜湖市检、宣城市检联袂共研“大数据与司法办案”

时间:2017-03-21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3月8日和3月15日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在芜湖市检察院、宣城市检察院分别召开了“大数据与司法办案”课题选题座谈会。芜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芜湖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云,芜湖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先明,芜湖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英斌,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卞东胜,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光清,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邵红,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张广宏以及来自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骨干、科大传媒记者等四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2016年度工作纪实片,了解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柴学友主持会议。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延伸确定2017年课题的选题方向。

(芜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

    芜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说大数据在司法办案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仍旧存在量不足、数据整合不到位、共享机制尚未建立等多方面问题,他表示要增强“三性”:增强大数据与司法办案意识的重要性,增强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必要性,增强大数据运用人才培养的紧迫性。

(芜湖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云)

    芜湖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云就目前的检察机关转隶的问题提到三个“担心”,同时他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主动释法进行检察定位,要不断延伸、拓展、补位,部门之间要联合站位,检监职责不错位。

(芜湖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先明)

    芜湖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先明表示应该要注意大数据运用的“三不”问题:意识不强、运用不会、投入不足。大数据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非常契合当前的检察工作,意义非常深远,能够提高破案的效率和准确率。

(芜湖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英斌)

    芜湖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英斌发言说”互联网+检察“是信息化运用的有效成果,我们要学会利用大数据促进检察机关监督方式的转变,运用大数据研究职务犯罪、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等方面问题,不断顺应大数据的发展应用潮流。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卞东胜)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卞东胜表示大数据的不断发展,对司法办案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大数据在案件节点推进和案件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都有着重要作用,我们及时转变思维模式,积极学会用大数据处理相关问题,充分整合数据资源,加强建立健全大数据在司法办案中的高效应用。

    与会人员就大数据背景下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转变,如何打造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之间的衔接渠道,如何用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提炼逮捕必要性的要素实现大数据处理客观评价逮捕条件,大数据在案件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就需要研究的课题提出相关意见。

    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曹德祥副秘书长、李卫国副秘书长以及本会杂志副总编张劲松表示大数据对侦查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要学会利用大数据集结力量,加强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民行监督。

    最后,柴学友会长做了概括总结,他认为本次“大数据与司法办案”课题选题座谈会做到了“四个十分”:准备十分充分,思考十分深远,内容十分丰富,观点十分新颖。他表示,目前的司法办案不能仅靠经验办案,需要不断展开调研,转变思维方式,运用大数据将柔性的监督变为刚性的监督,结合大数据与逻辑,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整合长效机制是司法办案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