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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学友会长应邀出席第三届“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审讯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时间:2019-06-17 09:25:24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第三届“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现场

        6月1日和15日,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柴学友应邀分别出席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三届“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和公安部刑侦局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审讯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并分别作了“刑侦实现精准打击的逻辑方法”主题发言。
       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大学、康奈尔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重庆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专家、学者和实务界领导80余人出席了“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来自公安、检察和高校等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专家教授100余人出席了“审讯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叶金强

柴学友会长
 
       会上,柴学友会长指出,刑侦工作要实现“精准打击”,首先要熟练掌握“精准打击”的概念、“精准打击”应具备的条件、“精准打击”的工作模式以及实现“精准打击”的逻辑方法。他指出,在过去的刑侦打击犯罪工作中,公安机关习惯采用“人海战术”“大兵团作战”粗放式打击模式,结果出现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直到借鉴现代管理理念和信息理论,将打击转变成以大数据为指导日常性的打、防、控工作,侦查工作的效益才有了明显的提升。他认为,精准打击犯罪只有具备这四个条件,才能够做到快、准、狠。一是要建立以情报为中心的打防控的体系;二是要有支撑体系的现代化技术装备;三是要有数据研判、分析机构;四是要有运用数据和分析情报的专业人才。他还指出,精准打击刑事犯罪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用大数据来指导防控模式;二是用大数据来指导侦查模式。


第三届“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现场

  柴学友会长强调:无论是哪种侦查模式都离不开科学的侦查思维方法。侦查破案的过程,其实是一个不断运用侦查思维方法的过程。无论是在办案初期,还是在办案过程中,经常要对案件作出分析,这些分析的结论往往就是侦查假说。侦查假说的常用方法有侦查类比法、侦查归纳法 、侦查选言法、侦查假言法等逻辑方法。要实现精准打击,就离不开这些科学方法的运用。“侦查假说”在侦查过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即使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时代,也依然起着打通快捷通道的作用。侦查破案的过程,就是一个提出假说,分析假说,修正假说,验证假说,证实假说的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逻辑就在精准打击的生命里,逻辑就在精准打击的血液里,只要实现精准打击,就离不开逻辑方法的运用。


第三届“审讯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现场
 
        柴学友会长认为:就公安刑侦工作而言,高科技(视频侦查、信息平台、一键通等)手段的运用为案件的侦破插上了快捷的“翅膀”,但侦查员不能因为高科技手段的准确和快捷而忽视了人作为“第一要素”的作用,应该由人的思维来决定侦查手段方法的选择,而不能简单的被高科技手段获得的结论来左右人的思维判断,高科技只是侦查活动的辅助手段。因此,高科技侦查手段与侦查思维方法应该做到有机结合,共同发挥好精准打击犯罪的作用。


第三届“审讯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现场

 
        在“审讯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上,柴学友会长还就审讯的逻辑方法作了简要的阐述。他认为:审讯工作不仅要经常用到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的方法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还要用到逻辑论证反驳的方法即演绎、归纳、类比等方法,熟练的运用这些逻辑方法,就能大大地提升审讯的工作效率。

第三届“审讯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