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首页新闻 >正文
首页新闻
柴学友应邀赴福建作“反腐败与民营企业预防"专题讲座

时间:2024-04-11 11:07:00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为帮助企业家深度了解《刑法修正案(十二)》新修内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4月10日,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和福建省江苏商会邀请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首席专家柴学友为会员企业作"反腐败与民营企业预防"专题讲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福建省江苏商会高级顾问王京春主持讲座,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主任、福建省江苏商会创会顾问郁成,福建省原省委巡视四组副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纪检组组长、福建省企联维权委法律顾问姚卫国 ,以及福建省企联维权委相关领导和会员单位代表聆听讲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福建省江苏商会高级顾问王京春主持讲座

  讲座中,柴学友从中国开启法治反腐新时代、民企当下腐败问题现状、民企涉嫌的法律风险类型、民营企业家涉嫌的腐败罪名、民企法律风险预防等五个方面做了讲解,他指出,民营企业主要涉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法律风险,民营企业家一旦涉嫌刑事风险,就可能会“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创业前”。他重点从法律定义、立案标准、量刑幅度等方面讲解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腐败罪名,并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二)》条款和最新规定。
▲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首席专家柴学友

  针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柴学友认为,做好民营企业风险预防,一要注重对预防腐败的重视与推动;二要完善企业反腐败合规监督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企合规守法经营;三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刻理解习总书记概括的"亲""清"政商关系,要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坚持公私分明、坚持亲而不疏、坚持清而不浊,做到"亲""清"一个都不能少,一个也不能偏。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企业法律风险,享受美好人生。
▲讲座现场
 
  最后,他希望每位企业家,都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创新意识,做爱国敬业回报社会的典范。
▲讲座现场

  讲座赢得听众热烈的掌声。王京春顾问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柴学友专家的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知识点多,信息量大,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可以说是对法律精神的诠释,也可以说是为民营企业家量身定制的盛宴,让人受益匪浅。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有位领导表示,过去也听过不少讲座,也举办过不少讲座,但是今天的讲座让我耳目一新,讲得太好了,不仅内容丰富,而且直击问题本质,简洁、清晰、流畅、到位,一听就明白!还有位企业家代表用“大爱传播,无私分享”对柴学友专家表达了敬意和谢意。
▲柴学友专家与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和福建省江苏商会相关领导合影